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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8000亩林权转让公告(延期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挂牌日期:   2009-03-17 至 2009-03-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8000亩林权转让公告(延期公告)

  受委托,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8000亩林权。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标的为: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林地林权证登记面积8000亩(林权证号:芦林证字(2004)第64J0002号)。该林地坐落在太平镇大河村黑土溪组,交通方便;林地使用期为50年,终止日期:2054年7月30日。

  二、转让参考价:

  转让参考价:人民币720万元。

  三、公告期限:

  自2009年3月17日起至2009年3月30日17:00止。

  四、报名: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限内到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1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到中心指定账户(以2009年3月30日17:00前到账为准)。 
  账号名称: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7411010182600137636

  五、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在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中心指定账户。

  六、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公告期内,如果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受让,则进行协议转让;如果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受让,则采用竞价的方式。
  3、本次转让按现状转让。

  联 系 人:龚勤 张瑞玲 杜罗  
  联系电话:028-86123311-8037、8123、8016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里东路10号11楼


                        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8000亩林权转让

  受委托,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8000亩林权。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标的为: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林地林权证登记面积8000亩(林权证号:芦林证字(2004)第64J0002号)。该林地坐落在太平镇大河村黑土溪组,交通方便;林地使用期为50年,终止日期:2054年7月30日。

  二、转让参考价:

  转让参考价:人民币720万元

  三、公告期限:

  自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2月2日17:00时止。

  四、报名: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限内到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1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到中心指定账户(以2009年2月2日17:00前到账为准)。 
  账号名称: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7411010182600137636

  五、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在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中心指定账户。

  六、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公告期内,如果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受让,则进行协议转让;如果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受让,则采用竞价的方式。
  3、本次转让按现状转让。

  联 系 人:钟宇 张瑞玲 杜罗  
  联系电话:028-86123311-8121、8123、8016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里东路10号11楼


                        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转让方名称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 
法人代表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30日
注册资金 0
注册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主营业务 0
物权类型 
挂牌价格 ¥7,200,000.00
出让要求(经批准机构批准) 
转让方式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备注:第一次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第二次公告期 10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一次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 不变更公告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但不超过委托期限)。

房屋
土地
地理位置 
权属证明 
土地证号 
房屋产权证号 
规划用途  
土地面积  0建筑面积 0 
房屋结构  房屋层数 0 
周遍环境 
机器
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帐面价值 0现值  0
设备现状 
其他 
无形
资产
名称 
技术适用范围 
审批部门文号 专利号 
其他 
担保事项 
重大诉讼事项 
其他重大事项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否
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 
评估事务所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批准机构名称 
批准文号 
批复主要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帐面值(万元)资产 0负债 0净资产 0
评估值(万元) 0 0 0
评估基准日 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日期 2008年12月30日
委托会员情况会员名称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受理意见(登记专用章) 
提供如下材料:(□未提供 √已提供)
1、转让方 
2、转让标的 
3、转让方内部决议文件 
4、产权转让批准机构标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 
5、公示 
6、中介机构意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8、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8000亩林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龚勤 张瑞玲 杜罗
  • 地址:成都市锦里东路10号11楼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8-86123311-8037、8123、801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