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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邑中铁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7384.835674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52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1-09-19 至 2011-10-1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大邑中铁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南段148号) 
法定代表人龚良富 
成立时间2009-12-14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69886538-X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职工人数2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成都同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9.16 -21.87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9642.08 17663.95 1978.13 
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6-30 -212.31 -159.23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季报 34282.09 32463.19 1818.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07-11 
评估基准日2010-09-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6703.76 19713.44 
负债总计(万元)14704.43 14704.43 
净 资 产(万元)1999.33 5009.0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2393.84567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律师事务所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股东原为中铁八局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成都同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企业章程尚未进行变更。
2、标的企业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成都同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四川省[510000]成都市[510100]金牛区[510106]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00号 
法定代表人黄国良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186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20196016-3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2016548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2393.85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7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同意自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从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10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为准);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以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700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成都同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100481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liangrui@netsun.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 业,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10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 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为 准);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以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