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成都市易控高科电喷有限责任公司99.98%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9BJ1003403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四川/成都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9-12-20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成都市易控高科电喷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成龙大道三段3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汪进 | |||||
成立时间 | 2006-09-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9218856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研制、生产、销售:汽油、柴油发动机电喷系统、汽车零配件、机械、电子、数控产品等。 | |||||
职工人数 | 1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成都威特电喷有限责任公司 | 99.98% | ||||
2 | 汪进 | 0.02%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8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239.03 | -234.4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621.7 | 10705.88 | 2915.82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09-10-31 | 0 | -193.89 | -432.1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6118.56 | 13507.67 | 2610.8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9-07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1-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6123.7 | 21160.3 | ||||
负债总计(万元) | 13307.13 | 13307.13 | ||||
净 资 产(万元) | 2816.57 | 7853.1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851.59936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四川安哲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99.98%股权所认缴出资为4999万元人民币,尚有1750万元人民币未缴足,依据标的企业章程规定,应于2008年9月26日缴纳。 2、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威特电喷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广亚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1061.6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9725628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9.98%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9.9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5732 | |||||
批准单位名称 | 成都威特电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851.6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前应充分了解标的企业产权转让公告及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中相关内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视为已充分了解前述事项并同意充分尊重转让方对前述任何事项享有维持现状或者改变现状的权利,不得以要求转让方改变前述任何事项现状作为同意受让的先决条件,自行承担前述所有事项带来的全部责任及风险,并同意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于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截至2009年11月30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为7722.161251万元,受让方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代标的企业一次性偿还对转让方的债务。 3、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交纳2356万元保证金。如协议成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的部分价款;如产生竞价,则采用招投标方式,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保证金可转为履约的部分价款。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书面承诺内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能对剩余交易价款及标的企业欠付转让方债务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的;④未能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三个月内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代标的企业偿还对转让方债务的;⑤未能按照书面承诺第②条内容向转让方销售机器设备及转让无形资产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①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并保证标的企业不再从事与成都威特电喷有限责任公司有交叉的竞争型业务,受让方及标的企业均不从事发动机电喷行业。②同意标的企业将转让方拟购买的无形资产及机器设备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0日内转让、销售给转让方(转让方拟购买的无形资产及机器设备清单存北交所备查),无形资产转让价格不得高于中威正信评报字[2009]第1107号《成都市易控高科电喷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成都威特电喷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专利及专有技术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机器设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专项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③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并代标的企业偿还对转让方的全部债务。④同意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月内,补足标的企业未缴足出资或办理标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手续。⑤同意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已付款项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008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意向受让方须提供2006、2007、2008年度的审计报告,以上数据以提交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净资产收益率计算方法以国资发考核[2008]36号规定为准)。 3、为避免与转让方的同业竞争,意向受让方不得为从事发动机电喷行业的企业。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依据挂牌金额的30%,设定为2356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附件:招投标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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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春雷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1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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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成都威特电喷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春雷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6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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