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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成都福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2-08 至 2012-03-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福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张维民 成立时间 2002-06-1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4030326-9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经营)。 职工人数 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60% 2 上海三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464.470000万元 4484.530000万元 3355.8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041.430000万元 11853.790000万元 6187.64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587.030000万元 681.710000万元 544.2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873.960000万元 12642.180000万元 5231.78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1-31 2710.310000万元 1108.040000万元 1108.04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495.410000万元 3358.220000万元 7137.19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四川中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1-20 评估基准日 2011-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0760.760000万元 13484.680000万元 长期投资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75.590000万元 484.280000万元 无形资产 4.150000万元 13.00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0940.500000万元 13981.960000万元 流动负债 5846.210000万元 5846.210000万元 长期负债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5846.210000万元 5846.210000万元 净资产 5094.290000万元 8135.75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881.45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开发建设的“信达银泰花园”项目位于成都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内。公司于2002年6月12日取得四川省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76,667.10平方米,2004年12月14日经挂牌竞拍取得国有土地出让面积23,777.99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00,445.09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于2006年6月开工、2008年4月竣工,总套数104套,其中联体别墅100套、独栋别墅4套、商业用房42套,可售面积43,282.08平方米;二期于2008年6月开工、2010年6月竣工,总套数160套,均为联体别墅,可售面积49,751.13平方米。 福地公司因为开发建设的“信达银泰花园”项目而设立,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收尾期,尚余19,182.33平方米房屋尚未销售完毕,正在加紧这部分尾盘销售,目前公司的经营收入全部来源于本楼盘的尾盘销售,公司主要支出为办理产权证书等后续管理费用和尾盘销售费用。福地公司无任何土地储备,属于典型的项目公司,将随本项目终结而终止经营。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股权转让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转让的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出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接。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881.45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付股权转让价款不低于2881.45万元人民币(含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付清。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递交举牌申请后,应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举牌保证金。若协议转让,则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如挂牌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 2.为保护出让人的合法经济利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利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人,出让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举牌,即为对此的承诺。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人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1)意向受让人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意向受让人最终被确认为受让人,因为非出让人原因,受让人未与出让人达成《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人在受让本标的的同时应承诺继续受让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40%股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市场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 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人近三年无重大诉讼风险,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