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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成都锦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及139.9182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0-08 至 2011-10-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锦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 沈懋兴 成立时间 1993-08-1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8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2171203-5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三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60% 2 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 3 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90.573681万元 4290.573681万元 1800.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60.446095万元 4260.446095万元 1800.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7-30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110.783065万元 4310.783065万元 1800.00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9-09 评估基准日 2011-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032.570000万元 7618.670000万元 长期投资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7.710000万元 14.730000万元 无形资产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4040.280000万元 7633.400000万元 流动负债 4310.670000万元 4310.670000万元 长期负债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4310.670000万元 4310.670000万元 净资产 -270.390000万元 3322.7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32.273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原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2、本项目转让底价由标的公司10%股权及139.9182万元债权组成,标的公司10%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32.273万元;139.9182元债权系标的公司应偿还转让方的借款。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成都锦和2004年8月向转让方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受让方须在支付产权转让款项时,代成都锦和向转让方归还截止2011年3月31日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39.9182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50596号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有2项:①、截止报告日,锦和公司未予入账的工程前期费用中,应支付中国建设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前期费用为5,493,969.45元,应补偿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工前监理费用125,892.94元。②、锦和公司未申报缴纳2007年--2011年3月土地使用税。 上述债权债务及其他债权、债务均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承继。 其他信息 1、项目公司所属地块于2004年9月1日取得编号为成规郊工程[2004]01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许可证经两次延期至2008年9月30日失效,具体规划指标变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2010年12月1日,双流县国土资源局针对该地块发出了编号为(2010)008号的《限期动工通知书》,通知中要求自接通知日起限期三个月内进行施工建设,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依法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评估基准日已超过通知中的期限,就该问题,标的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做进一步沟通,具体处理方式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成都市“198”市级战略功能区现代生态农业发展及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规划(2010—2017)》以及《双流县“198”地区实施规划-航空港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成都锦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双流县白家镇顺风村地块位于该规划范围内,存在被征收的可能,但政府尚未因此征收该地块。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72.1912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公司2004年8月向转让方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受让方须在支付产权转让款项时,代标的公司向转让方归还截止2011年3月31日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39.9182万元。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或未按时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将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 4.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财政部 批准单位名称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