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宏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重庆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11-01 至 2012-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万元)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宏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 重庆沙坪坝区歌乐山镇歌乐山村黄花园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钟宁
成立时间 2001-01-10
注册资本 500.00RMB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932416-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及金属结构件、混凝土电杆;销售:电线电缆、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电子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通讯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自动化办公设备。
职工人数 253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813.530853 1002.628955 875.52537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059.264983 6982.629815 3076.635168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8-31 8932.726952 549.333389 465.80976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512.255116 6506.721472 2005.53364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25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9583.54 10081.29
负债总计(万元) 7578.49 7578.49
净资产(万元) 2005.05 2502.8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02.80
基准日
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
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重庆宏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
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万元)
转让方名 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重庆市[500000]市辖区[500100]渝北区[500112]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B1-25-27楼
法定代表人 刘立志
注册资本 166326.60RMB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7485724-3
经营规模 大型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2502.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56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帐为准)(帐号:123905538210902,户名: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上清寺支行);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同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交易及过户所涉及一切税、费(含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请投资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基本情况
(万元)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宏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 重庆沙坪坝区歌乐山镇歌乐山村黄花园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钟宁
成立时间 2001-01-10
注册资本 500.00RMB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932416-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及金属结构件、混凝土电杆;销售:电线电缆、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电子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通讯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自动化办公设备。
职工人数 253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813.530853 1002.628955 875.52537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059.264983 6982.629815 3076.635168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8-31 8932.726952 549.333389 465.80976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512.255116 6506.721472 2005.53364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25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9583.54 10081.29
负债总计(万元) 7578.49 7578.49
净资产(万元) 2005.05 2502.8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02.80
基准日
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
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重庆宏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
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万元)
转让方名 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重庆市[500000]市辖区[500100]渝北区[500112]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B1-25-27楼
法定代表人 刘立志
注册资本 166326.60RMB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7485724-3
经营规模 大型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2502.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56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帐为准)(帐号:123905538210902,户名: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上清寺支行);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同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交易及过户所涉及一切税、费(含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请投资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企业法人,具有合法受让标 的企业 的主体资格,其受让标的企业的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法 规禁止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须设立5年及5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用,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 于2000万元,近三年每年利润经审计不低于900万元(须 提供2009年至2011年审计报告)。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电力设施承装、承修和承试三级及以上 的资质,具有帮助标的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及做大做强 标的企业的计划或安排,有效促成标的企业尽快收回评估 基准日前发生的应收帐款20%以上(须提交相关措施计 划)。 意向受让方应在提出受让申请书之日,向重庆联合产权交 易所缴纳交易保证金500.56万元。 意向受让方应在提出受让申请书的同时向重庆联合产权交 易所提交规定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身份证明、 金融机构出具的在挂牌期内不低于2502.8万元存款证明 或资信证明、企业背景资料介绍、受让标的企业的内部决 议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如有)等。 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 否受让。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万元) 交纳金额 500.56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 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 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 息发 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 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