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6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53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重庆 | 所属行业: | 冶金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5-13 至 2013-06-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西彭工业园区) | |||||
法定代表人 | 李凤轶 | |||||
成立时间 | 2004-09-1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4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冶金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592843-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加工、销售(不含稀贵金属),销售普通机械设备。 | |||||
职工人数 | 258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 | ||||
2 |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91194.98 | -2194.67 | -1840.2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19138.48 | 57233.33 | 61905.14 |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3-31 | 118425.75 | 132.55 | 98.3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58182.13 | 95889.59 | 62292.5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铝业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5-10 |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19138.48 | 129501.98 | ||||
负债总计(万元) | 57233.33 | 57233.33 | ||||
净 资 产(万元) | 61905.14 | 72268.6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3361.19(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相关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2-16、18-31层 | |||||
法定代表人 | 熊维平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52448.7892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冶金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883-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铝业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791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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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3361.1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000万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同时举牌受让在北交所挂牌的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40%股权、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86.84%股权、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93.47%股权,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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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从事铝及相关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需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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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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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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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258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郭威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7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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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 人,从事铝及相关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以营业执照为 准)。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 能力,需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 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