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红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重庆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8-12 至 2011-09-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红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重庆市-市辖区(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水天花园商业街C栋1号)
法定代表人 张夙
成立时间 2004-07-0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6268870-2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旅游设施开发、酒店经营管理、高尔夫球场经营管理(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的,须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 18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香港)红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70%
2 (中国)深圳红塔实业有限公司 20%
3 (中国)重庆红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08.79 -2358.69 -2362.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1889.25 67475.31 -5586.06
审计机构 重庆金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493.82 -1290.33 -1316.5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7283.64 94182.5 -6898.8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烟草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5-24
评估基准日 2010-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1411.75 79747.57
负债总计(万元) 60486.84 60486.84
净 资 产(万元) -9075.09 19260.7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778.21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红塔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福田区[440304]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38号广银大厦18楼1809-19
法定代表人 李宁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884093-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深圳红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红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重庆市[500000]市辖区[500100]江北区[500105]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宁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005806-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重庆红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778.219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1733.4657万元人民币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其余交易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3、受让方须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标的企业的合资合同、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4、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后,按持股比例,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后一个月内,以现金形式参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贰仟万元增加到贰亿元的增资工作。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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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重庆红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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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 10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 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733.4657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