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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南海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0BJ100386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海南/海口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9-16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海南海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海甸岛海达路大龙花园D-11座) 
法定代表人马力 
成立时间1999-08-19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71382004-1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环保设备开发、制造、销售。(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5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海南海原集团有限公司40%
2海南信成实业有限公司30%
3海南天正同实业有限公司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28 -0.56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495.07 5500.43 -4005.36 
审计机构海南明志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08-31 -0.36 -0.36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3929.84 3427.93 501.9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海南立信天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0-09-08 
评估基准日2009-12-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495.07 1862.55 
负债总计(万元)5500.43 5500.43 
净 资 产(万元)-4005.36 -3637.8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455.15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海南明志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近年来没有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处于停业状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3、三亚市环卫局代表三亚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8月与标的企业签署关于建立“三亚市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厂”的合作协议书,现项目逾期未竣工,政府收回土地,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标的企业现处于停业状态,故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参加年检。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海南海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海南省[460000]海口市[460100]市辖区[460101]海口市海甸岛海达路大龙花园D11座 
法定代表人刘道太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29370382-5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09563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0.0001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转让方式;
2、由于受让方需承接标的企业负债数额较大,为保证转受让双方的利益,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而产生竞价的,各意向受让方须交纳诚意保证金100万。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未按时交纳诚意保证金,则取消其受让资格。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待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交易所将保证金划回受让方账户。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将由交易所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划回各意向受让方账户。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4、产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的银行账户内;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后,借予标的企业人民币5500.432246万元,用于偿还现有债务(标的企业2009年经审计的负债为5500.432246万元);
6、本项目挂牌截止时间即为尽职调查截止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中国境内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商业欺诈行为及不良诚信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薛茂盛  联系电话010-51267288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梅萌 联系电话010-6629556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陆艺 联系电话010-66575636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海南海原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薛茂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267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