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南七仙岭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485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海南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1-07-11 至 2011-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海南七仙岭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保亭县七仙岭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 张健民
成立时间 1997-09-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20170382-9
经营范围
旅游项目开发、服务业、商业、种植业(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4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超元房地产有限公司 85.71%
2 上海静安城商贸有限公司 14.2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2.517532万元 -106.364779万元 -107.79670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62.894420万元 690.116211万元 -27.221783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灵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0.196730万元 -17.879294万元 -18.34539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44.636694万元 664.061768万元 80.574926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灵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5-31 52.509300万元 -1.5191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17.302300万元 715.179500万元 -447.8771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华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1-08
评估基准日 2010-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灵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6.933266万元 6.933266万元
固定资产 380.080330万元 208.948980万元
土地使用权 251.122081万元 1289.4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638.135677万元 1505.362246万元
流动负债 705.322497万元 705.322497万元
负债总计 705.322497万元 705.322497万元
净资产 -67.186820万元 800.039749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00.04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对海南省保亭县农业信用社负有200多万元债务及相关利息。
2、标的公司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已向海南省保亭县农业信用社设定抵押。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及485万元债权,其中100%股权转让价格为800.04万元,转让的485万元债权包含股东上海超元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的170万元债权,股东上海静安城商贸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315万元债权,合计债权转让价格为485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海南七仙岭实业有限公司原拥有四宗土地使用权,由于海南七仙岭实业有限公司未按政府要求进度开发投资,于2002年被保亭县政府无偿收回二宗土地使用权权证。已被保亭县政府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2、海南七仙岭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保国用(1998)字第47号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14133.3平方米,保亭县政府未经海南七仙岭实业有限公司同意,也没有给予海南七仙岭实业有限公司适当补偿的情况下,于2007年在其土地上修建了二条公路贯穿其中。本次评估没有扣除公路所占用的面积,也没有考虑上述争议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285.04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人必须承诺确认标的公司现全部职工的事实劳动关系,及接受标的公司《股权变更职工继续用工及补偿安置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公司现实际存在的公司负债,即拖欠标的公司股东上海超元房地产有限公司债务本金人民币170万元及上海静安城商贸有限公司债务本金人民币315万元,应由受让方在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同时一次全额结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交保证金人民币380万元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履约定金。如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在挂牌公告期满后将采取网络竞价一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方所递交的人民币380万元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产生最终受让方后,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履约定金,由联交所按规定支付给出让方,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人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转让价款(扣除前期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380万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给出让方。
3.受让方应承诺尊重海南当地的少数名族政策,不改变标的公司主营业态。
4.受让方应承诺新标的公司继续承继标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相关或有事项可能构成的法律风险。
5.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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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未填写!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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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范围含有旅游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法 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能组 织正常生产或经营活动。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超元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8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5.7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5.7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静安城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8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4.2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4.2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