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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焦作平光恒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26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海南   所属行业:   纺织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1-22 至 2012-12-1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焦作平光恒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南省-焦作市(焦作市工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石生瑞 
成立时间 2002-08-0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纺织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074138-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服装加工,服装面料,辅料,玩具批零** 
职工人数 40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焦作市平光欣锐科技有限公司 49%
2 郑州爱维高服饰有限公司 39%
3 杨晓玉 3%
4 李松林 3%
5 柴慧霞 0.9%
6 刘桂萍 0.7%
7 韩华娟 0.6%
8 安风华 0.6%
9 袁静梅 0.5%
10 张伶俐 0.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337.07  2.22  0.5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24.15  742.82  81.33 
审计机构 河南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3234.8  6.38  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36.76  651.38  85.3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陕西精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15 
评估基准日 2012-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927.79  1008.17 
负债总计(万元) 999.7  999.7 
净 资 产(万元) -71.91  8.4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150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原有债权债务。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张伶俐  焦作平光恒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0.5% 49.5%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保持标的企业稳定发展和维护员工稳定。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焦作市平光欣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河南省[410000]焦作市[410800]市辖区[410801]焦作市工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陈现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186706-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4910 
批准单位名称 焦作市平光欣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150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其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同意北交所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工作日内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②成功受让标的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保持其薪资待遇不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若为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合法的主体资格,并且存续于中国境内。
2、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提供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焦作市平光欣锐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40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755506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若为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合 法的主体资格,并且存续于中国境内。 2、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且提供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