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口明光大酒店有限公司70.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47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海南/海口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4-12-24 至 2015-01-0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口明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2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徐东波 | |||||
成立时间 | 2002-11-20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1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257414-2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写字楼出租,打字、复印,旅游工艺品(不含黄金制品)销售,酒店管理(酒店经营除外)。(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4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1.5% | ||||
2 | 青岛聚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 | ||||
3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 | ||||
4 | 海南和新投资有限公司 | 3.5% | ||||
5 | 海口明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3% | ||||
6 | 珠海市华锐实业公司 | 3%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25.63 | -3640.93 | -3648.6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2603.07 | 49801.18 | -7198.11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9-30 | 119.75 | -1923.06 | -8298.1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1426.02 | 50922.19 | -9496.1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威辰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1-19 | |||||
评估基准日 | 2013-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2603.07 | 50804.51 | ||||
负债总计(万元) | 49801.18 | 49801.18 | ||||
净 资 产(万元) | -7198.11 | 1003.3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07.3476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市华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2009年9月,北京市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41%股权转让给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股款已经支付,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止评估基准日,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持有标的企业51.5%股权。 2、截止评估基准日,明光大酒店已完工且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标的企业于2009年度对海口明光大酒店项目进行预结算,对自行经营部分的固定资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进行结转,后期按估算成本结转销售成本。由于工程部人员的变动及资料无交接,明光大酒店无法提供应付工程款的相关结算等资料。同时以前年度预提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当年预提但未缴纳等原因,经税务稽查后欠缴达5600万元,标的企业正在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尚未最终确认,可能存在税务风险。 3、截止评估报告出具日,标的企业尚有未完结的法律诉讼21项,其中13项法律诉讼已判决但尚未执行,8项法律诉讼尚未判决,对已判决的诉讼因存在债务和解的可能以及部分诉讼尚未判决,对上述诉讼可能产生的或有负债未纳入评估范围。 4、根据2014年7月1日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琼国税五稽罚【2014】3号税务处理决定书、琼国税五稽罚【2014】3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标的企业欠缴企业所得税8,751,498.33元,罚款3,751,163.89元。截止评估报告出具日,上述欠税及罚款尚未交纳,也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评估未纳入评估范围。 5、项目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 | |||||
法定代表人 | 陈伟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1354.49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938-6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938-6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戴彬彬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4904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285-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285-4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75.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231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同意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即表明认可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包括标的企业账面的债权债务情况及《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涉及债权债务的全部内容。(3)同意本次股权受让后,自行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一切风险,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4)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动态报价期内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31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4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贸联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支剑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0138680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 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