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76%股权(645万股)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海南/海口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21 至 2012-01-2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三亚市河东商品街七巷47号
法定代表人 赵亚辉
成立时间 1994-03-2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6720.02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28408668-5
经营范围
石油制品、原油、成品油转口贸易、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专营除外)、机械产品、农副产品销售。
职工人数 6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36.51%
2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35.18%
3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 23.75%
4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1.71%
5
李秀玲 0.0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8115.180000万元 4682.550000万元 4627.9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3293.070000万元 17270.810000万元 36022.260000万元
审计机构 海南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5872.994895万元 3126.000116万元 2584.73101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112.383701万元 8730.403785万元 31381.979916万元
审计机构 海南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73931.620000万元 4197.690000万元 3190.32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6093.850000万元 6882.930000万元 39210.92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1-23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海南中恒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河北精耘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批复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7396.050000万元
长期投资
9162.8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6555.79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78.4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3293.07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17272.4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7272.47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36020.600000万元 63646.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2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其他信息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12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336万元的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照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人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总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让方和联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举牌申请的;(2)转让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4)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4.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时,还须同时受让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的天津津京玻壳股份有限公司0.015%股权(4.5万股)项目。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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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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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近两年未受过行政、司法处罚,未有重大未结诉讼,经营行为无不 良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3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范阳西路189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7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7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李秀玲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昌北路345号301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自然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0.0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0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