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三亚市广海大厦B栋502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7BJ1002335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海南/三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7-10-17 至 2017-11-13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资产情况 | ||||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三亚市河西区建设街 | ||
房产证号 | 三土房(2001)字第0859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用地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16.44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土地 | 坐落位置 | 三亚市河西区建设街 | ||
土地证号 | 三土房(2001)字第0859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23.09 | |
用 途 | 类 型 | 出让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转让方名称 | 枝江志诚石化工贸经营部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 枝江志诚石化工贸经营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25.28万元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②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③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相关地方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④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本项目竞价成交,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广海大厦B栋502房证载权利人为海口三和实业公司。海口三和实业公司为志诚工贸经营部下属单位,基准日已注销。志诚工贸经营部承诺基准日该房产产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标的资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25.28 万元 | ||
交纳方式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 |||
三、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四、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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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 | ||||
相关附件材料 | ||||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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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枝江志诚石化工贸经营部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邱实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62117819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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