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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南省乐东县独家投资开发的一座五星级酒店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海南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2-26 至 2013-03-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海南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东吴大厦701室
  法定代表人 刘晓锋
  成立时间 2006-03-1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8074306-6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盘活与处置;房地产交易代理及信息咨询服务;不动产租赁;城市建设项目开发;交通能源项目开发;农业项目开发;装饰装修工程;物业管理信息咨询;停车场经营管理咨询(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刘晓锋   88%
  2
  刘晓凤   10%
  3
  刘春才   2%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1.212671万元   -68.541188万元   -68.27025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685.232055万元   5084.752433万元   4600.479622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241.212671万元   -68.541188万元   -68.27025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9685.232055万元   5084.752433万元   4600.47962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鲁光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无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6-30
  评估基准日 2011-06-30
  律师事务所 北京龙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37328.8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37328.850000万元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7328.85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主要资产

1、商务办公楼

该写字楼位于三亚市河东区,在城市主干道旁,距离海边一公里多。该写字楼高15层,框架结构,设计用途为商业,建成于1996年,后于2008年进行全面重新装修改造,目前已全部作为商务办公楼对外出租,房屋目前的出租率为100%。该写字楼的物业公司为该公司的关联公司。

该写字楼一小部分房产为其他业主所有(约2000平米左右),其他均为该公司所有,共计有68套房屋,产权面积为14,527.27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为12992.9平方米已全部出租,地下部分为1534.37平方米作为地下停车场使用。68套房屋均已单独办理《海南省三亚市土地房屋权证》,可单独出售。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该公司,房屋权属无抵押。

2、温泉酒店

该温泉酒店是该公司在海南省乐东县独家投资开发的一座五星级酒店。该酒店距离高速公路入口仅有500米的距离,是当地的经济核心区。

该酒店占地面积为26426.91平方米,规划批准建筑总面积为33698.70平方米(前期建筑面积为23410.22平方米,后期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再决定是否建设),采用院落式建筑的组织方式,结合现代休闲旅馆新观念的空间组织形式,强调私密自然的建筑形式,旨在创造一个符合国际趋势的宜居环境,整个酒店有35套别墅(28套一房别墅,6套二房别墅、1套VIP总统套房)、一座高层酒店(原报建为16层,现暂建8层)、一座综合服务用房和其他配套服务设施组成的建筑群。

该酒店前期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5亿元(不含前期的土地投资部分),目前酒店别墅区、综合服务用房土建部分已基本完工,别墅样板间装修正在进行中,高层酒店和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土建部分预计2011年8月31日也将全面完工,确保2012年春节期间能够正常对外营业。该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均没有任何抵押,所有的别墅均可单独办理产权证,可以分别出售。

该公司对开发公司的股权投资未进行任何抵押权设置,同时开发公司的所有资产也未有进行任何抵押权设置。

二、评估说明

该公司还拥有保亭宝泉开发公司70%的股权,但该部分资产将在交易完成之前剥离出去。评估报告也已将该部分资产排除在外,该部分资产未计入评估值。温泉酒店由于仍在继续建设中,故实际值目前高于评估值,受让方应与出让方协商向出让方补交评估基准日之后的工程款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审计报告的基准日为2011年6月30日,2011年审计数据为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数据。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7328.85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挂牌标的价格的30%)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买受人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意向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介意见      权属清晰,合法合规。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11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刘晓锋、刘晓凤、刘春才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自然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无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3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刘晓锋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