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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南省药材公司整体产权转让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海南/海口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挂牌日期:   2009-08-27 至 2009-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海南省药材公司成立于1956年7月,位于海口市长堤路5号,注册资本136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药、货运,进出口中药材,中西药品,代储代运(以上项目凡涉及经营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截止2008年10月31日药材公司总资产为2515万元,总负债2422.84万元,净资产92.16万元。列入安置范围的职工234人,其中在职职工149人、在岗职工50人,待岗99人,离退休人员85人。主要资产详情

  转让方对竞买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1、报名需缴纳人民币600万元作为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买受人后,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签订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产权变更登记即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1200万元转让转让方指定帐户,余额在资产移交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转让方指定帐户;

  3、成交后标的企业营业性资产由改制后的企业继承,受让方及受让并改制后的企业继承本次产权转让前的债务,继续履行所有经营合同和其他合同义务,承担相关责任,受让方在完成工商变更前负连带责任;

  4、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中包含的土地使用权,若受让方需办理过户、变性等,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若政府有关部门对改制企业有优惠政策,由受让方以标的企业名义申请,转让方予以配合;

  5、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及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6、从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移交资产日,标的企业所发生的盈亏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交易价款优先用于解决职工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受让方承担支付责任,职工安置按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执行。

  重大事项揭示

  1、因借款纠纷案,标的企业名下的位于海口市海秀路东南侧面积为13132.39㎡土地使用权(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1415号)被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申请,由龙华区法院查封,截止2008年10月30日相应借款本息余额6193071.88元。

  2、因合同纠纷案,标的企业名下的位于海口市海秀大道南侧1625.46㎡土地(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1111号,现海口市国用(2007)第000136号)被海南安信盛华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由龙华区法院查封,龙华区法院判决标的企业应还款申请执行人275.8万元。

  3、本次转让的标的不含存在产权争议的中山路109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标的企业职工住宅及其占用的土地,也不包含未房改的职工住宅及其用地等非经营性资产,详见海南省药材公司企业改制方案。

  4、标的企业经销部与武汉健民、桂林集琦、通化金马等7家供货单位因购销合同纠纷案被法院判决尚欠贷款余额约63万元未清偿。

  5、海口地税通知标的企业08年1月至09年3月欠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款33.68万元至今未缴。

  6、经省国资委清产核资确认同意核销的标的企业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以及评估为零值的资产,由转让方按帐销案存制度处理。

  转让批复、评估

  和核准情况转让批复文号:琼国资函[2009]102号

  评估报告:华信资评报字[2009]第010号

  公告期2009年8月27日至2009年9月23日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68585368转817郭小姐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瑕疵不承担法律责任。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书面报价等竞价方式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为买受人,即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并按照不低于本公告转让价格以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后,拒绝签署本项目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程序;(2)签署竞价须知后不到场参加竞价会;(3)参加竞价会但全程不报有效价格;(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5)被确认为买受人后不按照本公告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以及不履行本公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6、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461600100018000808052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富成支行

  账号:21-253001040014252

  7、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海南省药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先生
  • 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45号银通大厦5楼
  • 邮编:570125
  • 电话:0898-68585368-81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898-68520022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