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南海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86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海南/海口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09-16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海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海甸岛海达路大龙花园D-11座) | |||||
法定代表人 | 马力 | |||||
成立时间 | 1999-08-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382004-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环保设备开发、制造、销售。(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 |||||
职工人数 | 5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南海原集团有限公司 | 40% | ||||
2 | 海南信成实业有限公司 | 30% | ||||
3 | 海南天正同实业有限公司 | 3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0.28 | -0.5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95.07 | 5500.43 | -4005.36 | ||||
审计机构 | 海南明志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8-31 | 0 | -0.36 | -0.3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929.84 | 3427.93 | 501.9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海南立信天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9-08 | |||||
评估基准日 | 2009-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495.07 | 1862.55 | ||||
负债总计(万元) | 5500.43 | 5500.43 | ||||
净 资 产(万元) | -4005.36 | -3637.8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55.15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海南明志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近年来没有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处于停业状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3、三亚市环卫局代表三亚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8月与标的企业签署关于建立“三亚市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厂”的合作协议书,现项目逾期未竣工,政府收回土地,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标的企业现处于停业状态,故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参加年检。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海原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海南省[460000]海口市[460100]市辖区[460101]海口市海甸岛海达路大龙花园D11座 | |||||
法定代表人 | 刘道太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9370382-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956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000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转让方式; 2、由于受让方需承接标的企业负债数额较大,为保证转受让双方的利益,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而产生竞价的,各意向受让方须交纳诚意保证金100万。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未按时交纳诚意保证金,则取消其受让资格。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待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交易所将保证金划回受让方账户。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将由交易所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划回各意向受让方账户。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4、产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的银行账户内;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后,借予标的企业人民币5500.432246万元,用于偿还现有债务(标的企业2009年经审计的负债为5500.432246万元); 6、本项目挂牌截止时间即为尽职调查截止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中国境内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商业欺诈行为及不良诚信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
交纳金额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薛茂盛 | 联系电话 | 010-51267288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梅萌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62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陆艺 | 联系电话 | 010-66575636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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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海南海原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薛茂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267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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