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口市府城镇龙昆南路金霖花园第33A幢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4BJ1000065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海南/海口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02-27 至 2014-03-2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海口市府城镇龙昆南路金霖花园第33A幢 | ||
房产证号 |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300950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19.50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5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14-03-25 17:00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的此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此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转让标的处于空置状态,不涉及优先购买权问题。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瑕疵和交易风险)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 |||||
会员机构名称 | J0061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会员联系人 | 付婷 | 会员联系电话 | 18612438538 | |
北交所所属部门 | 中央单位业务二部 | 北交所联系人 | 陈列 | 北交所联系电话 | 66295582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标的所在地交易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承诺了解且符合标的所在地当地的房屋限购政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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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付婷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1243853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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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