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琼产交[2009]024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海南/海口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09-05-18 至 2009-06-1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截止2009年1月31日,海口峨铁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总计799.78万元,负债总计0元,净资产799.78万元,主要资产为海甸岛东部开发区第八区5890.503平方米(8.836亩)土地使用权的75%权益,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海兴所评报字2009]第003006号)。
转让方对竞买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1、竞买人须缴纳80万元竞买保证金(公告期满前须到达产交所指定帐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交易服务费和股权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股权过户手续由买受方负责办理,转让方提供协助。
公告期
2009年5月15日至2009年6月16日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68536371 联系人:吴先生
重要提示
1、海南产权交易所对本转让项目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书面报价等竞价方式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为买受人,即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并按照不低于本公告转让价格以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后,拒绝签署本项目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程序;(2)签署竞价须知后不到场参加竞价会;(3)参加竞价会但全程不报有效价格;(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5)被确认为买受人后不按照本公告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以及不履行本公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6、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金贸支行
账号:461600100018000808052 账号:2201020919200102229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富成支行
账号:21-256001040008137
7、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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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海口峨铁房地产开发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吴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53637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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