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市金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转让延长挂牌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
所在地区: | 海南/海口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09-07-01 至 2009-07-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项目编号 | 琼产交[2009]031号 |
项目名称 | 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市金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价值931万元(本金) |
转让价格 | 不低于250万元 |
项目简介 | 1995年3月7日天津天鹏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天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以下简称油田支行)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5年3月7日至1996年3月6日。该借款合同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97)二中经再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合法有效,合同项下主债权经诉讼执行有效。由于金泰公司在代管天鹏公司期间,挪用天鹏公司贷款款项1041万元,民事调解书追加第三人金泰公司为债务人。判决原借款人天鹏公司承担759万元本金及利息:金泰公司承担1041万元本金及利息,。同时天津市天马企业集团公司应对天鹏公司和天泰公司所要承担的本金及利息承担一般保证的偿还责任,原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已划归天津师范大学所有,且未进行登记,抵押无效;调解书生效后,债权人油田支行申请强制执行,收回110万元本金及20万元利息。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6月7日作出(1998)二中执字第420号《民事裁定书》,因无资产可执行,裁定中止执行;2004年6月,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与信达天津办事处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借款合同项下余款本金余额1690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转让给信达天津办事处。2006年8月,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将该债权转让给海南万泉公司,金泰公司偿还110万元本金,其承担的债务本金应为1041万元扣除110万元元之后的余额931万元,海南万泉于2007年8月提交恢复执行本案的《申请执行书》,但因查找不出有效的执行财产,没有实质性进展;经海南万泉委估债权为931万元(本金),可回收价值为223万元,预计回收率为24%。详情见世纪智源评报字[2009]37号债权价值分析报告 |
转让方对竞买人的 要求及相关条件 | 1、竞买人须缴纳75万元竞买保证金(公告期满前须到达产交所指定帐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 |
转让批复、评估和批准情况 | 1、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信司[2009]58号及《关于确认天津金泰债权评估价值的函》 2、 北京市世纪智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世纪资源评报字[2009]37号债权价值分析报告。 |
公告期 | 2009年7月 1 日至2009年7月 28 日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电话:68585365转819 联系人:陈先生 |
重要提示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瑕疵不承担法律责任。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书面报价等竞价方式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为买受人,即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并按照不低于本公告转让价格以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并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后,拒绝签署本项目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程序;(2)签署竞价须知后不到场参加竞价会;(3)参加竞价会但全程不报有效价格;(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5)被确认为买受人后不按照本公告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以及不履行本公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6、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金贸支行 账号:461600100018000808052 账号:2201020919200102229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富成支行 账号:21-253001040014252 7、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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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天津市金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陈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585365转81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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