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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南证华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服务有限公司4.58%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4BJ100034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海南/三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4-05-14 至 2014-06-1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其他
名 称 海南证华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服务有限公司4.58%股权 
计量单位   所在地  
型 号   数 量  





交纳金额 5.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竞买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根据清算组处置方案中所述,评估公司无法对本项目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深圳中院批复日期。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南证清字【2014】19号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5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其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于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10390345
  • 手机:13510390345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 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 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 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