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秀区蓉茉大道85号龙胤花园青云7栋房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广西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9-02 至 2011-10-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名称 青秀区蓉茉大道85号龙胤花园青云7栋房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0-10-21
资产评估值 647.210000(万元)
转让底价 647.21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1-08-18
挂牌截止日期 2011-09-29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青秀区蓉茉大道85号龙胤花园青云7栋
房产证号 邕房权证字第01809438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405.24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中储粮[2010]943号及关于广西龙胤花园别墅房产处置的情况说明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3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1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价款;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额无息退还。2、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1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处置方法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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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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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 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目前该小区土地尚未办理每户别墅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 2、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住 房限购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属住 房限购政策管理范围,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