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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7-07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企业类型集体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
注册资本200000.000000 (万元)
注册时间2010-06-23
股权构成
1
广西荣桂贸易公司15%
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5%
3
广西柳州钢铁公司11.5%
4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9%
5
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
6
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6.77%
7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5%
8
桂林澳群彩印有限公司3.5%
9
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3.06%
10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
账面总资产0.000000 (万元)
账面净资产0.000000 (万元)
评估总资产业务无法提供 (万元)
评估总负债业务无法提供 (万元)
评估净资产业务无法提供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10-06-01
评估师事务所-
批准文号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总负债0.000000 (万元)
对受让方的要求
1.1.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中国银行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保证金,若协议成交,则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如形成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若该竞价主体成为最终受让人,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后3个工作日内需与出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交易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指定账户。
重要事项揭示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没有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2.无重大债权债务事项。3.无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提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4.本股权意向受让方为广西地区内股东并拟持有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总数5%以上股份和广西区外拟持有本股权时,须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若因自身不符合上述入股条件,不能获得中国银行也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责任有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廖先生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91033933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