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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资源县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8296.335092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6SH100838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西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挂牌日期:   2016-04-29 至 2016-05-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资源县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县镇中路71号
  法定代表人 计青
  成立时间 2003-11-0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6306590-2
  经营范围
水力发电(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电广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85%
  2
  福澳斯特   7.5%
  3
  蒋维龙   7.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7.582294万元   -363.562930万元   -363.56293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773.820925万元   8352.100487万元   421.720438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3-31   19.460411万元   -71.330411万元   -71.33041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766.244389万元   8415.854362万元   350.39002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4-13
  评估基准日 2015-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4.020000万元   84.02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077.410000万元   1522.910000万元  
  其它资产
6017.610000万元   6124.5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7179.040000万元   7731.420000万元  
  负债总计
8370.530000万元   8370.530000万元  
  净资产
-1191.490000万元   -639.11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43.243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资源县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8296.335092万元债权,挂牌价为人民币8296.335192万元,其中标的企业85%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0.0001万元,标的企业8296.335092万元债权的价格为人民币8296.335092万元。如果标的竞价成交,则增值部分仅为股权部分,债权部分不增值。
2、详见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8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交易所规定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4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电广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一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D9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国电广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资格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