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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河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63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西/河池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7-15 至 2013-08-0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河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广西河池市委党校宾馆A座一楼) 
法定代表人 幸蜀滨 
成立时间 2010-01-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组织机构代码 55472915-1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天然气管道储运、销售;天然气利用、技术开发;城市天然气管网及设施建设、运营;燃气器具的批发兼零售:燃气输气设备、材料销售;燃气设备租凭业务;液化石油气销售(凭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51%
2 拉萨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3.989879  -194.58890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58.189589  1.755875  656.433714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4-30  -39.195776  -39.19577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17.732144  0.494206  617.23793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6-06 
评估基准日 2013-02-28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39.65  638 
负债总计(万元) 1.5  1.5 
净 资 产(万元) 638.15  636.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24.61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2011年6月30日,河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河池市市政管理局签署了《河池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成为城区管道天然气项目业主。2012年6月8日,河池市人民政府要求项目业主必须于2012年9月份开工建设,如不能按期开工,重新更换项目业主。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公司未能如期开展城区管道天然气项目建设。因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家自行承担。
2、该项目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减值主要是电子设备减值,减值原因为电子设备市场竞争激烈,更新换代较快导致设备市场价格下降形成评估减值。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军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赵永起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6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636353-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1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53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须更改标的公司名称,且公司名称中不得出现“中石油”及“昆仑”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从事天然气行业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3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8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赵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1674387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 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 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 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 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 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 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 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 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 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 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 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 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 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 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 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 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 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 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河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广西河 池市委党校宾馆A座一楼) 法定代表人 幸蜀滨 成立时间 2010-01-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组织机构代码 55472915-1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天然气管道储运、销售;天然气利用、技术开 发;城市天然气管网及设施建设、运营;燃气器具的批发 兼零售:燃气输气设备、材料销售;燃气设备租凭业务; 液化石油气销售(凭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51% 2 拉萨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53.989879 -194.58890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58.189589 1.755875 656.433714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 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4-30 0 -39.195776 -39.19577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17.732144 0.494206 617.23793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6-06 评估基准日 2013-02-28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39.65 638 负债总计(万元) 1.5 1.5 净 资 产(万元) 638.15 636.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24.61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2011年6月30日,河池中石油昆 仑燃气有限公司与河池市市政管理局签署了《河池市城市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成为城区管道天然气项目业 主。2012年6月8日,河池市人民政府要求项目业主必须 于2012年9月份开工建设,如不能按期开工,重新更换项 目业主。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公司未能如期开展城区管道 天然气项目建设。因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家自行承担。 2、该项目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减值主要是电子设备减 值,减值原因为电子设备市场竞争激烈,更新换代较快导 致设备市场价格下降形成评估减值。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 [110100]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军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赵永起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6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636353-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1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 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53万元的交 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 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 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 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 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 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 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 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 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 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 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 《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 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 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 户。 4、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须更改标的公司名称,且公司名 称中不得出现“中石油”及“昆仑”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 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且为从事天然气行业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 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 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53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 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 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