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西中电未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广西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3-01-11 至 2013-02-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西中电未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
注册地(地址) 北海市北海大道东延长线368号
法定代表人 谢庆华
成立时间 2011-12-2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8863227-8
经营范围
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商品信息咨询,园艺绿化,室内装潢,建筑材料的销售(不含木材及危险化学品)。(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职工人数 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70%
2
广西浦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105.213404万元 -105.21340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322.283820万元 540.819524万元 20781.464296万元
审计机构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业务无法提供 -105.210000万元 -105.21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21322.280000万元 540.820000万元 20781.46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20
评估基准日 2012-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1312.750000万元 28813.580000万元
固定资产
9.530000万元 9.1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1322.280000万元 28822.7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540.820000万元 540.820000万元
负债总计
540.820000万元 540.820000万元
净资产
20781.460000万元 28281.92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140.96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向北海市人民政府就北海市南珠大道东侧、台湾东路以北的450亩土地作出承诺,承诺2013年1月底前开工,并保证2013年开发15万平米以上(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审计报告数据为2012年度1-10月专项审计报告数据。标的公司设立于2011年12月28日,没有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其余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转让方转让标的公司50%股权后仍持有标的公司20%股权,根据标的公司股东之间协议,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开发计划仍有否决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4141.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首付款人民币7211.91万元(含前期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付清。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且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00万元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挂牌期满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竞买人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对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2个及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个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存在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首付款人民币7211.91万元(含前期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付清。
5.受让方需承诺同意标的公司履行对北海市人民政府2013年开发目标的承诺。
标的企业名称 广西中电未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
注册地(地址) 北海市北海大道东延长线368号
法定代表人 谢庆华
成立时间 2011-12-2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8863227-8
经营范围
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商品信息咨询,园艺绿化,室内装潢,建筑材料的销售(不含木材及危险化学品)。(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职工人数 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70%
2
广西浦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105.213404万元 -105.21340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322.283820万元 540.819524万元 20781.464296万元
审计机构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业务无法提供 -105.210000万元 -105.21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21322.280000万元 540.820000万元 20781.46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20
评估基准日 2012-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1312.750000万元 28813.580000万元
固定资产
9.530000万元 9.1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1322.280000万元 28822.7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540.820000万元 540.820000万元
负债总计
540.820000万元 540.820000万元
净资产
20781.460000万元 28281.92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140.96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向北海市人民政府就北海市南珠大道东侧、台湾东路以北的450亩土地作出承诺,承诺2013年1月底前开工,并保证2013年开发15万平米以上(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审计报告数据为2012年度1-10月专项审计报告数据。标的公司设立于2011年12月28日,没有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其余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转让方转让标的公司50%股权后仍持有标的公司20%股权,根据标的公司股东之间协议,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开发计划仍有否决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4141.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首付款人民币7211.91万元(含前期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付清。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且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00万元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挂牌期满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竞买人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对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2个及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个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存在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首付款人民币7211.91万元(含前期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付清。
5.受让方需承诺同意标的公司履行对北海市人民政府2013年开发目标的承诺。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 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 司 注册地(住所) 广西北海市台湾路中国电子北海 产业园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有 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 更挂 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8个 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