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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宏城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Z1CK610GD1000380   项目类别:   项目融资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0-07-23 至 2010-10-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委托事项交易编号GZ1CK610GD1000380
标的内容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市场方式向境内外企业公开招商,对广州宏城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项目开发和营运,择优选定一家资金实力雄厚、类似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成为广州宏城广场建设开发的投资者。

挂牌价格

投资者以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出资

挂牌日期2010年7月23日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若挂牌事项发生变更,则按照规定在原信息发布渠道予以公告,公告期重新计算)
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宏城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城公司”)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海心沙岛东区南教学楼106-108室所在地区广州
法定代表人周建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55441923-3所属行业房地产
经营规模中小型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市政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室内装修;停车场经营

职工人数0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否
土地情况宏城公司已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天河区天河路宗地,宗地总面积为47601平方米。管理层是否有增资意向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100%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
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0年6月30日

标的企业帐面值资产总额10,007,980.31元负债总额23,572.00元
所有者权益
9,984,408.31元

标的企业评估值
(评估方法为收益法)

资产总额
21,819.83万元
负债总额
0万元
所有者权益
21,819.83万元
标的企业目前主要指标数据

财务报表日期:2010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10,007,980.31元净资产9,984,408.31元
主营业务收入0元

利润总额-15,591.69元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即接受意向投资者登记及提交意向登记文件(即资格认定文件)的时间截至2010年8月19日17时止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者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选择投资者
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满足条件的意向投资者,则采取评审方式择优选定投资者。(评分标准要点详见附件)
挂牌品种增资扩股
产权所有制国有
审计事务所广州中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
投资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意向投资者(或意向投资者的实际控制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资格条件
    1.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若以意向投资者的实际控制人的名义参与本项目资格认定及评审的,意向投资者须提供其与实际控制人的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2.资金实力(须提供2007-2009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上市证明材料、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1)2009年期末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2009年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2007-2009年会计年度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低于50%(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4)须为上市公司。
    (5)信用等级:国内企业具有中国五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之一评定的AAA信用等级;境外企业具有标准普尔A级或以上信用等级。
    3.类似项目业绩:必须具备至少2个轨道交通上盖综合物业开发及建设的成功案例。轨道交通上盖物业必须位于轨道车站上盖,直接相连,并与轨道交通同步开发,且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须提供轨道上盖综合物业竣工验收证明及与地铁连接的实景照片)。
    4.招租能力:必须具备至少有2个成功招租国际一线顶级品牌的商业地产项目。国际一线顶级品牌是指LV、GUCCI、CHANEL、PRADA、DIOR、BURBERRY、D&G、FERRAGAMO、HUGO BOSS、HERMES共10个品牌(须提供情况属实证明材料)。
    B.履约条件
    1、意向投资者被确认为宏城公司投资者后,投资者应按新中轴公司起草的《股东合作合同》签署,未经新中轴公司同意不得修改。
    2、在《股东合作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新中轴公司支付1.5亿元人民币新中轴线项目建设配套费(该1.5亿元人民币不包含在投资者对宏城公司的出资资金以内)。
    3、在《股东合作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所有投入宏城公司的出资资金(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以投资者出资报价为准)全部到位。
    4、在《股东合作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开工,两年内完工,两年半内开业。
    5、提交的评审文件中的有关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运营管理方案知识产权归广州宏城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6、在宏城广场地块上建成的所有建筑物(包括地上及地下部分)项目整体确权,自主经营。
    7、增资后的宏城公司应按照宏城公司和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相关文件缴纳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及相关税费。
    8、宏城公司所需的其它资金(宏城公司注册资本金和资本公积金以外的资金),由宏城公司自行筹措,资金来源可向银行贷款。若银行贷款有困难,投资者应向宏城公司提供股东贷款,新中轴公司不提供股东贷款。股东贷款的利息按同期银行利率的80%计。资金投入的时间以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为原则,不得对项目的建设进度造成不利影响。宏城公司以项目营运期间收入对筹措的资金优先进行偿还。
    9、在宏城公司的存续期间,投资者在约定的投资款全部到位后5年内不得向其他人转让股权,满5年后,经新中轴公司同意可以转让股权,但股权转让后投资者持有的宏城公司股权应不低于50%。
    上述履约条件须出具承诺文件,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格式。

投资方式及期限    投资者以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出资,持有增资扩股后宏城公司80%的股权。投资者的出资额最终以出资报价为准,出资额中人民币4000万元作为宏城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入,其余作为宏城公司的资本公积注入。增资扩股后的宏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如果投资者为境外企业,投资者出资额中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注入金额应符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经中国政府外经贸部门批准。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意向投资者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的文件(即登记文件)    1、投资意向书 (下载《投资意向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境外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企业资质证书(境外企业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境外法人根据所在地法例没有设置法定代表人的,本规则规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料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可改为需提供该境外法人授权委托的董事身份资料以及由授权董事签署文件);
    4、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及意向投资者基本概况说明;
    6、意向投资者最高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7、2009年末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8、满足投资者应当具备的条件的相关资料(详见“投资者应当具备的条件”栏的要求)。
    上述文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境外企业在递交评审文件时按国际惯例提供公证、认证文件(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或声明书。若中选投资者提供声明书,声明书部分内容应在收到评审结果通知书后1个月内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境外企业须经公证、认证的非中文资料均要求提供由中国境内公证处翻译的中文译本,意思表达均以中文为准。
    未办理登记手续者不得查阅项目资料。
资格认定事项    挂牌期满,资格认定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通过资格认定,并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易保证金和诚意金的意向投资者方具备参与评审资格,必要时,资格认定小组有权要求意向投资者提交澄清、说明文件。
保证金及诚意金交纳    经认定具备参与评审资格的意向投资者必须在递交评审文件前,即2010年8月30日17时前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全额诚意金9亿元人民币及保证金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通过银行转账的,以到账为准。款项划入人民币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羊城支行
    账 号:0319014140000136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
    境外企业若以外币交纳的,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提供相应的外币账户或支付路径。若意向投资者未被确认为该项目投资者,则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不计息的退还全额保证金及诚意金。
评审事项    本次增资扩股采取评审方式择优选定投资者,评审文件递交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评审事项详见《广州宏城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方评审规则》。

  评审文件组成

    一、技术文件 
    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包括以下图纸文件:
    1、建筑总平面;
    2、绿化总平面;
    3、交通总平面;
    4、管线综合平衡图;
    5、各层建筑平面;
    6、竖向剖面图;
    7、多媒体动画展示;
    8、建筑模型;
    9、其它。
    具体还应结合评分标准有关该部分评审要点和内容进行。
    二、商务文件
    1、评审规则第四条规定的全部资格认定文件(即登记文件)。
    2、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诚意金及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
    3、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4、承诺书(格式见评审规则)。
    5、意向投资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开发的商场项目获奖证明(国际级设计奖项或国际级物业管理类奖项或环保企业奖项)等,具体还应结合评分标准有关该部分评审要点和内容进行。
    6、意向投资者针对本项目的运营方案和文件。须提供项目发展定位及业态组合方案、招租方案、财务分析及盈利预测结果等。具体还应结合评分标准有关该部分评审要点和内容进行。
    7.意向投资者的出资报价书。出资报价书须由意向投资者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代理人在“出资报价书”上签字。
以上文件如为复印件,意向投资者需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余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7383229
(020)87383100转 298、235  18926291932
传真(020)87383306转235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州宏城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广州宏城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余小姐、陈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22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