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广东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3-08-02 至 2013-09-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中海岸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路盐田办事处盐田港后方陆域10号)
法定代表人 林茂会
成立时间 2000-08-0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303631-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仓储、货物联运、国内货运代理、运输信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以上均不含危险品业务)等。
职工人数 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林茂会 40%
2 熊北文 30%
3 田玉莲 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5.85 -2.7 -13.4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5.2 16.29 228.91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6-30 36.47 -16.49 -10.0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40.04 21.15 218.8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7-26
评估基准日 2012-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33.47 137.53
负债总计(万元) 57.67 57.67
净 资 产(万元) 75.8 79.8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9.8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河南翰法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深圳市东方鹏兴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60%股权由自然人熊北文、田玉莲代为持有,相关代持协议在北交所备查。
2、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市东方鹏兴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福田区[440304]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鹏丽大厦丽轩阁15A层A座
法定代表人 王江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75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988752-3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批准单位名称 深圳市东方鹏兴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林茂会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河南省[410000]洛阳市[410300]涧西区[410305]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高新大朔一组78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林茂会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9.8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23.958万元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或以低于项目挂牌价格的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同意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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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林茂会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13370083068@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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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 依法注 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融资能力及财务 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受让、境外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3.95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 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