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0.1717%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338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通信业 |
挂牌日期: | 2011-05-19 至 2011-06-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1027号第二、三层)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冠三 | |||||
成立时间 | 2002-05-3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3970069-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等。 | |||||
职工人数 | 28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深圳市大有通信有限公司 | 60.2833% | ||||
2 | 深圳市协同迅达实业有限公司 | 35% | ||||
3 | 深圳市天恒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 4.545% | ||||
4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 | 0.1717%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7396.39 | 667.21 | 634.3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692.15 | 17432.82 | 3259.33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3-31 | 44.73 | -825.61 | -825.2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9883.67 | 17449.6 | 2434.0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3-28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8-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7338.09 | 28222.84 | ||||
负债总计(万元) | 25357.68 | 25357.68 | ||||
净 资 产(万元) | 1980.39 | 2865.1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91944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未进行2010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栏目“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2、广州天珩通以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A座1107、1108、1109房和地下车位A16、A14作抵押向深圳发展银行广州羊城支行贷款,金额为壹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 3、其他应披露事项详见本项目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广州市[440100]市辖区[440101]广东省广州市新港中路38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史学海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430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45585948-7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171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171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9498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其他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26.44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帐户缴纳交易保证金187.932万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时,上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交易所退还给支付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组织本次交易的服务费后,归转让方所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或低于挂牌价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87.932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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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267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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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企 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