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时南方(珠海)软件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南方软件园5号楼第五层 | 法定代表人 | 何永恒 | 成立时间 | 1998-11-04 | 注册资本 | 港币 10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0798578-X | 经营范围 | 从事资讯产业的资源开发;资讯科技(包括电子、通讯、多媒体)产品及服务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承接计算机软件开发任务、系统工程、系统集成、技术培训、讯息咨询服务及增值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凡属国家统一管理的产品除外。 | 职工人数 | 1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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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870000万元 | -7.8700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100.730000万元 | | 1100.730000万元 |
| 审计机构 | 珠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650000万元 | -5.6500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108.600000万元 | | 1108.600000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1-30 | | -5.840000万元 | -5.840000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095.090000万元 | 0.210000万元 | 1094.89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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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路兆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2-29 | 评估基准日 | 2011-03-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方源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1041.660000万元 | 1041.66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 资产总计 | 1042.000000万元 | 1043.21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967.740000万元 | 968.95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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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审计、评估报告。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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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93.79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55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退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保证金除外)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款项后,即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款项汇至转让方银行账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中外合资企业法对于自然人股东的要求; 4.受让方为境外企业的,需遵守国家相关外商投资的规定;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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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5.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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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珠海市软件园路1号会展中心三楼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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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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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