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燃气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36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中山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12-27 至 2013-01-2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山市古镇燃气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古镇古二工业区鱼塘边) | |||||
法定代表人 | 邓根胜 | |||||
成立时间 | 1992-12-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8205602-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销售:液化石油气、石油气炉具及配件、石油气设备、液化天燃气炉具及配件、天燃气设备;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 | |||||
职工人数 | 51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80% | ||||
2 |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856.79 | 755.58 | 722.8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859.03 | 1428.93 | 2430.1 | ||||
审计机构 | 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7-31 | 5898.98 | 516.92 | 509.6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407.51 | 1467.75 | 2939.7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2-16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726.23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5826.56 | - | ||||
净 资 产(万元) | -2100.33 | 1140.3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28.0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海南如瑜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2012年3月31日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将标的企业2006年至2012年3月31日未计税的收入应计提的应交税费进行了补记,共计应交税费24565806.55元。本次评估报告对该笔调整进行了追溯模拟调整,评估报告中列示的标的企业账面净资产为模拟调整后的金额,与年度审计报告及近期财报中的金额存在较大差异。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广州市[440100]海珠区[440105]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夏义平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3112244-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43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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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87.9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5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且最终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⑤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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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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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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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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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51 人
- 负责部门:国创中投(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5127330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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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