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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汕头经济特区中机包装和食品机械联合公司3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35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汕头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12-25 至 2013-01-0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汕头经济特区中机包装和食品机械联合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二路4号龙湖工业区5栋一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 林灶金 
成立时间 1988-04-0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联营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9278174-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包装食品机械。包装机械及辅机、配件等。 
职工人数 1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汕头机床厂有限公司 70%
2 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总公司 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01.72  -2.39  -2.5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3.97  325.83  108.15 
审计机构 汕头市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9-30  1010.61  -18.39  -7.2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638.59  541.38  97.2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06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33.98  622.99 
负债总计(万元) 325.83  325.83 
净 资 产(万元) 108.15  297.1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9.14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汕头市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 
法定代表人 李树君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55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389-0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9.14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总公司
  • 企业规模:13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755506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