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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天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中方股东剩余合作权益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Z4CG312GD100118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2-05-31 至 2012-06-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受到限制的情况;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决定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天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州市越秀区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76号中侨大厦18楼E单元
法定代表人 司徒忠民
成立时间 1993年5月5日
注册资本(万元) 美金500万元
经济类型 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
组织机构代码 61841365-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在经市规划(91)城地规字1375号文同意使用的东山区区庄立交花城汽水厂以北地段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的商品房以及地下停车场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9人 其中: 在岗9人 离退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2 香港中侨国货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6月30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万元 -9.49万元 -11.4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49.57万元 34.61万元 1914.96万元
审计机构 广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年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 331 0.00万元 -10.34万元 -11.34万元
报表类型 总资产 总负债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919.53万元 66.06万元 1853.47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广州市华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备案机构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12年4月24日
评估基准日 2011年6月30日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949.57万元 2436.85万元
总资产 1949.57万元 2436.85万元
流动负债 34.61万元 34.61万元
总负债 34.61万元 34.61万元
净 资 产 1914.96万元 2402.24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402.2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广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尚有诉讼案件至今未解决:(2006)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426号《民事裁定书》。
2、广州市华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至2012年5月5日止。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不参与

三、转让方讯息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本地企业
类型 国资
监管(非国资类型为非必填) 国资监管类型 非央企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州市越秀区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6号之一10-17层
法定代表人 崔浩江
注册资本 13084.7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建筑
组织机构代码 19045212-X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合作权益%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合作权益%
转让价格 0.0001万元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珠实集[2011]146号
批准类型 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联系人 赵家川   电话 13602765964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条件为标的产权交易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所提受让意向须满足该基本条件,在不低于基本条件所确定标准的前提下,可对基本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受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00万
以上,成立有15年以上,且该企业法人应具备投资房地产经验,至少成功投资房地产项目壹个或以
上。
  (二)受让方与天华公司从未发生法律诉讼。
  (三)受让方须提供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存款资信证明。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审查,则其须交纳10
万元交易(竞价)保证金。
  (四)受让方受让企业后,新的公司章程必需沿用原章程,严格履行“股东权益转让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①不参与企业管理②不承担企业盈亏③不享受企业剩余资产分配)的内容。
  (五)受让方必须在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前需提供500万人民币借款给天华公司,以解决香港锐享有限公
司诉天华公司返还款项纠纷案件赔偿问题。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1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州天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赵家川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602765964
  • 手机:13602765964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一)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00万 以上,成立有15年以上,且该企业法人应具备投资房地 产经验,至少成功投资房地产项目壹个或以 上。   (二)受让方与天华公司从未发生法律诉讼。   (三)受让方须提供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存款资信证 明。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审查,则其须交纳10 万元交易(竞价)保证金。   (四)受让方受让企业后,新的公司章程必需沿用原 章程,严格履行“股东权益转让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①不参与企业管理②不承担企业盈亏③不享受企业 剩余资产分配)的内容。   (五)受让方必须在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前需提供500 万人民币借款给天华公司,以解决香港锐享有限公 司诉天华公司返还款项纠纷案件赔偿问题。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