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王府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489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挂牌日期: | 2012-04-12 至 2012-05-1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市王府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0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郑万河 | |||||
成立时间 | 1998-06-1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7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841940-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工程机械的购销及其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汽车(含小轿车);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 |||||
职工人数 | 26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9546.81 | -876.77 | -802.6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776.68 | 4418.94 | -642.26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2-29 | 3903.29 | 0.77 | 0.7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8.46 | -1428.96 | 1447.4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3-22 | |||||
评估基准日 | 201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760.07 | 3076.66 | ||||
负债总计(万元) | 2995.66 | 2995.66 | ||||
净 资 产(万元) | -235.59 | 8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现有住所系转让方免费提供,本次股转后,转让方将退出标的企业并将该房产收回,迁址问题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5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郑万河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6276.8088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30538-0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0675-2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缴纳30%的保证金。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受让成功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③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所有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且维持现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④同意本次股权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不再使用“王府井”作为企业字号,并在经营活动中不再使用“王府井”商标。 3、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代标的企业偿还对转让方6140307.59元欠款至转让方账户。 4、将评估后的标的企业转让给与转让方及标的企业无关的第三方公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4.3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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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安永普润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51856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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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 所缴纳30%的保证金。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 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 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 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 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 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支付转让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受让成功后,标的企 业继续承继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③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 有所有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且维持现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④同 意本次股权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不再使用“王府井”作为 企业字号,并在经营活动中不再使用“王府井”商标。 3、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代标的企 业偿还对转让方6140307.59元欠款至转让方账户。 4、将评估后的标的企业转让给与转让方及标的企业无关的第三方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