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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紫茵庄西区15幢110号房产及绿茵庄华信花园3幢103号车库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4BJ1000088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汕头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4-03-10 至 2014-03-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坐落位置 汕头市龙湖区紫茵庄西区11,13,15幢 
房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0551243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37.63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汕头市龙湖区绿茵庄华信花园1-4幢 
房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0551244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3.04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交纳金额 9.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14-03-20 17:00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处置方法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4、本项目成交,办理本项目房产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各自承担。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洛阳晶润镀膜玻璃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J0054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自博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7555060-803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 状况和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