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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桑达宝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8-29 至 2012-09-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桑达宝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宝丽路宝丽苑B座1101室
  法定代表人 徐效臣
  成立时间 1986-04-0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52.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92470866
  经营范围
各种元器件、家用电器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设计;物业租赁(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
  职工人数 3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null%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79.550000万元   149.820000万元   123.8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89.470000万元   2495.060000万元   194.41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44.540000万元   193.150000万元   150.5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28.090000万元   2083.090000万元   345.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753.300000万元   139.980000万元   105.52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2183.110000万元   1738.660000万元   444.45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8-17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38.990000万元   238.990000万元  
  长期投资
2031.970000万元   15007.940000万元  
  固定资产
82.670000万元   598.970000万元  
  其它资产
5.340000万元   5.3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358.970000万元   15851.2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020.040000万元   2020.04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020.040000万元   2020.040000万元  
  净资产
338.930000万元   13831.2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831.2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和审计报告
  其他信息 (一)产权的相关提示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二)如意向受让方需了解标的企业的其他情况,可通过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或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书面致函转让方,转让方将按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提供相关资料供意向受让方查阅,但意向受让方不得复印、录像或拍照;
(三)标的企业所在宝电工业区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宝电工业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宝丽路北侧,西环路东侧,总占地面积37800平方米,由两块地构成:宗地G06212-2,占地15527.5平方米,宗地G06212-29,占地22272.5平方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涉及该国有划拨土地的各类手续,由标的企业或受让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均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或受让方承担。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55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加上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偿还给转让方1500万元债务合计金额的50%(交易保证金5000万元可转为首期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对于交易价款分期付款部分,受让方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企业现有员工35人,转让方同意接受并安置其中17人,另18人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如这部分员工在股权转让前提出申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股权转让后不能与受让方就工作岗位相关事宜协商一致,标的企业可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用经转让方确认后由转让方承担。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1)标的企业尚欠转让方人民币1500万元,受让方需在受让标的企业股权的同时代标的企业偿还该项债务; 2)标的企业的其他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若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由深圳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拍卖。拍卖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拍卖时间和地点详见拍卖公告。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挂牌截止日之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举牌申请手续,并于拍卖登记截止日前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经过拍卖,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拍卖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首期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拍卖保证金按规定退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按价款支付方式付清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5000万元保证金将被扣除,由全部竞买人平均分担;④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5.标的企业的物业目前大部分处于出租状态,其与现有租户之间的权利义务由现有租赁合同约定,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而改变。
6.为妥善安置员工,转让方拟将本次评估范围中标的企业所有的宝电苑3栋2单元104房(账面反映为中和公司宿舍)以该房产的评估价格59.25万元回购作为留守处综合办公室,受让方需承诺同意。
7.鉴于目前标的企业负责多处其公司员工宿舍的供水供电,受让方需承诺同意在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在未改变标的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之前,继续保证标的企业原员工宿舍的供水供电,水电价格按不高于市价收取。
8.鉴于标的企业以前房改给员工的宿舍目前尚未办妥产权手续,部分已房改宿舍尚登记在标的企业名下(未纳入本次产权转让的资产评估作价范围内),受让方需承诺同意今后在员工宿舍产权手续办理过程中提供协助,转让方同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9.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除企业名称及已经实际取得的法律文件和证照外,未经转让方许可,不得再使用“桑达”的字号及商标。
10.转让方将按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提供标的企业相关资料供意向受让方查阅,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其对有关文件的了解不全或理解偏差为由对抗本次产权挂牌转让的效力,也不得以这些文件的效力对抗本次产权挂牌转让的效力。
11.意向受让方需书面专项承诺上述5)--10)条事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须提供在挂牌期间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7000 万元的存款证明。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本项目不接受境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介意见 本次转让公司的核心资产为位于宝电工 业 区的国有划拨地。宝电工业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宝 丽路北侧,西环路东侧,总占地面积37800平方米,由两 块地构成:宗地G06212-2,占地15527.5平方米,宗地 G06212-29,占地22272.5平方米。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 桑达科 技大厦15-17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公 司 批准单位名称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 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