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让方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让条件,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2. 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受让交易标的(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 3.受让方拆卸物资过程中不得损害转让方利益; 4.受让方负责拆卸交易标的的全部费用,并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转让方与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对此负责; 5.交易标的以现状移交,移交后受让方负责交易标的的安全保卫工作; 6. 受让方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安装等项目的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承诺不在受让标的后以上述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而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赔偿; 7.受让方负责拆卸现场的安全工作,在拆卸交易标的过程中应提前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如拆卸过程中需要相关行业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 8.应服从转让方的工作安排,不得干扰转让方的正常工作; 9. 受让方必须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具 有废旧物资回收、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机械和机器类安装、维修(拆卸)、五金加工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10. 以企业法人实名身份提供登记日前20日内100万元或以上的银行存款凭证或银行资信证明才能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不接受第三方代付保证金或第三方提供资质代理和自然人身份办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