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置福阁一楼25套商业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5BJ1000168-4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广东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6-10-13 至 2016-10-2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90-93A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69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80.17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81-89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68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54.67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76-80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67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15.82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69-73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66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18.40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63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65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24.69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63A-68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64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5.61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57-61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63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8.41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48-55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62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84.90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41-47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61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63.94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31-38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60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200.52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23-30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59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77.80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11-22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58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436.26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福阁一楼1-9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57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24.08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90-93A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56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80.17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81-89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55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54.67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76-80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54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15.82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69-75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53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63.94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63A-68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52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5.61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57-62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51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53.10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48-55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50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84.90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47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49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22.77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41-45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48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18.40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31-38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47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200.52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23-30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46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77.80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东莞市常平镇置业城置盛阁一楼1-22号铺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2880045号 | 目前用途 | 商铺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791.35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20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
处置方法 |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共由25个房地产证组成,整体转让。总建筑面积约5124平方米。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本项目不涉及租赁,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递交受让资料同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200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受让方获得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3、转受双方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时所须缴纳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办理标的资产相关证件的工本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意向受让方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成功后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划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6、受让方须交纳相当于成交金额1%的服务费。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GR2015BJ1000168-4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1160601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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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 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