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广东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4-22 至 2013-05-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方名称 核工业仪征振华实业公司
标的名称 广东省大亚湾区澳头镇荃湾螺岭进港路201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1-10-31
资产评估值 5,376.670000(万元)
转让底价 5,376.67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3-04-22
挂牌截止日期 2013-05-20
土
地
坐落位置 广东省大亚湾区澳头镇荃湾螺岭进港路201号
土地证号 惠湾国用(98)字第13210300566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30440
用 途 商业 住宅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信息发布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1000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3、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转让方的必要配合下办理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3)无条件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办理转让标的产权过户过程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及未有规定而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竞买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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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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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 应具有 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 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资产为位于广东省 大亚湾区澳头镇荃湾螺岭进港路201号,包括土地、住宅 楼、高层住宅桩基础及房屋构筑物、抽水房及深水井、水 池、机电房和围墙及高层住宅桩基础。该房产为转让方于 1992年10月开办的建设项目,名称为大亚湾“金岸花 园”项目。该工程于1992年开工,1994年停工,1998年 9 月注册成立核工业仪征华实公司大亚湾分公司,对此开发 项目重新取得了惠湾规地许字[1998]0328号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此规划未提示有效期。目前此开发项目处于停 工状态,截止评估基准日现场共7栋住宅,另有抽水房及 深水井、水池、机电房和围墙及高层住宅桩基础,现场测 量7栋住宅面积的结果为6,355.87平方米。 2、其他情况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