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丝织路6号401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7BJ1000980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广东/佛山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7-06-06 至 2017-06-1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佛山市禅城区丝织路6号401房 | ||
房产证号 | 粤(2016)佛禅不动产权第0075903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3.75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 2、标的房产所在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后续变更性质由转让方按国家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机资产管理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同意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2)房产过户所涉及税金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付各税,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或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3)明确知晓标的房产所在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并愿意承担后续变更存在的或有风险。(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国家及当地政府后续出台的有关限售、限购等政策因素导致摘牌后的相关过户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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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国机资产管理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颜子又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5802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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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 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 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