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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交所 > 广东 > 厂房办公楼资产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成德工业村D座八层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6BJ1001499-2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7-01-03 至 2018-01-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坐落位置 汕头市龙湖成德工业村D座八层 
房产证号 粤房字第4984908号  目前用途 详见评估报告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404.5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交纳金额 14.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应价低于挂牌价、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它违反北交所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项目不受理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行商业合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提交的受让申请。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汕头市龙湖区成德工业村D座八层房产是工业办公用房,地处汕头市龙湖区承德工业村,处于天山路、黄河路与长江路形成的商业经济圈。距离汕头市龙湖区市中心约1.5公里。目前该房产处于空置状态。 2.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汕头市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双方自行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其它披露事项详见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联羊城评字【2016】第FIGPA0106号、评协备案号码150012304416007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资产评估说明》等相关文件,均在北交所存档备查。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批准单位名称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份。 2、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间考察转让标的,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3、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已了解且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及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在标的房产的转让交易过程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该部分税费不含在转让价格中。 5、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6、受让方应自取得北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转让方的必要配合下办理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如因自身原因或受房产相关政策原因影响,不能在取得北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7、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并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8、受让方同意北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9、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应对以上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南航集团经济发展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刘然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7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项目不受理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行商业合 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提交的受让申请。 4、意 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