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10栋607室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2776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6-11-29 至 2016-12-0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10栋607 | ||
房产证号 | 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33721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93.54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17.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下午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均无应价或报价低于挂牌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签订上述合同后未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未按约定时限到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交接的;(7)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8)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9)在转让方必要的配合下,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房产无法过户的。 | |||||
处置方法 |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房产处于空置状态。 2、其他事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在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在获得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4)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5)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6)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5、受让方需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并在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深圳市罗湖区沿河路碧波花园26栋603室房地产、深圳市罗湖区沿河路碧波花园15栋703室房地产、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布心花园16栋404室房地产、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布心花园16栋504室房地产、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布心花园16栋604室房地产、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10栋506室房地产、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10栋507室房地产、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10栋606室房地产、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10栋607室房地产、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10栋706室房地产和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10栋707室房地产,共11宗项目。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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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轻粤港深圳进出口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杜经理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7555060-801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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