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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交所 > 广东 > 不限 > 厂房办公楼资产
【项目名称】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1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1-06-01 至 2011-07-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电脑大厦1#厂房、2#厂房、2#办公楼、3#库房、长城科技大厦1#厂房1楼西 法定代表人 谭文鋕 成立时间 1995-12-23 注册资本 美元 6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外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61891594-X 经营范围 开发、设计、制造磁阻磁头、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增加: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职工人数 434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Hitachi Global Storage Technologies Netherlands B.V. 80% 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3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50410.443924万元 9364.830873万元 8729.19230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1005.782620万元 71240.815574万元 59764.967046万元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12469.055960万元 4776.033792万元 5376.46446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0275.701362万元 82628.232535万元 57647.468827万元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4-30 155605.420400万元 4393.413300万元 3607.9521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7246.657800万元 64968.021800万元 62278.636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5-03 评估基准日 2010-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7255.313443万元 87839.223905万元 固定资产 39076.930659万元 41176.431500万元 其它资产 9835.243410万元 10031.969350万元 资产总计 136167.487512万元 139047.624755万元 流动负债 79182.767316万元 79182.767316万元 负债总计 79182.767316万元 79182.767316万元 净资产 56984.720195万元 59864.857438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986.48574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外方绝对控股,外方持有标的80%的股权。标的企业的合营外方不放弃依据适用法律和合营合同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和任何其他权利。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000.1662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12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若受让本项目,必须同时举牌受让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所出让的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10%股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五年以上的境内外企业法 人; 2.为了保证并促进转让后标地企业的业务发展,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 从事标的公司相关经营业务经验的企业; 3.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声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信托、代 持等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