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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3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233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11-19 至 2012-12-1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华融大厦2106) 
法定代表人 员瑞恒 
成立时间 2001-12-0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3414053-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新产业;(二)受托管理和经营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三)投资咨询业务;(四)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五)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职工人数 14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盈运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
2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33%
3 湖南迪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33%
4 深圳市宏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33%
5 北京中联精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33%
6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67%
7 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 6.67%
8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6.67%
9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7  2869.34  2099.6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502.02  6291.98  35210.04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9-30  374.01  462.1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41109.74  6039.87  35069.8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26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0077.61  39564.33 
负债总计(万元) 5880.41  5702.52 
净 资 产(万元) 34197.2  33861.8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513.77927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股权交易对大象投资的正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不涉及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
2、本次股权交易未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情况。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岳麓区[430104]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66号 
法定代表人 朱希英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005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21944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3.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3.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93X 
批准单位名称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514.9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45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已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其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A、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举牌申请的;B、转让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后续竞价程序;C、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D、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5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4 人
  • 负责部门:中国五矿集团
  • 联系人:祁燕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016952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