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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松岗石碣信力锌业有限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2GD200001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佛山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2-15 至 2012-03-1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松岗石碣信力锌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松岗石碣石塘水松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谭锡辉 
成立时间1990-6-30 
注册资本(万元)2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9379479-0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加工,产销:铜,铝,铁铸件,炼锌,杂锡,锌,冲压五金杂件;加工、生产、销售:电池(此项目仅供分支机构经营) 
职工人数0人  其中:  在岗0人  离退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 
维亚实业有限公司 30.000000% 
谭志伟 3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营业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
837.601734 -63.899515 -59.774819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377.678267 52.47597 325.202297 
审计机构广东华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营业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1-12 190.469059 -205.564419 -206.724371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192.482435 74.004509 118.47792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12-19 
评估基准日2011-4-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304.49 395.05 
负债总计(万元)15.28 15.28 
净 资 产(万元)289.21 379.7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51.908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广东华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佛山市南海区松岗石碣信力锌业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维亚实业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佛山市南海区松岗石碣信力锌业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至谭志伟,交易双方签订了《佛山市南海区松岗石碣信力锌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谭志伟已经按合同要求将转让价款支付至维亚实业有限公司。交易双方现正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2.标的公司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不参与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568号 
法定代表人胡守斌 
注册资本(万元)15063.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71637366-2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52.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状转让交易标的。
2.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交易标的现状受让交易标的。
3.受让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15.000000 
交纳方式其他:转账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工作日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其他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国资一部
  • 联系人:崔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39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