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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Z1KA311GD100099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1-16 至 2011-12-1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

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

住 所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五路13号仓库内办公楼第一幢所在地区广东省 
法定代表人林彤注册资本人民币3894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576469370所属行业仓储业
经营规模中型经济类型集体
经营范围

储存、批发、零售、代购、代销、配送:农药、化肥、化工产品,国内货运代理。

成立时间2011-05-26
职工人数0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有比例
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100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

中联羊城评字【2011】第XIMPZ0156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1-09

评估基准日

2011-11-07

标的企业帐面值资产总额 3,890.910000 万元负债总额 1.30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3,889.610000 万元
标的企业评估值资产总额3,894.250000 万元负债总额1.30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3,892.950000 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892.950000万元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资产总额

0.000000万元

净资产

0.000000万元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利润总额

0.000000万元

上年净利润

0.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财务报表日期2011-11-07
资产总额3,894.250000万元净资产3,892.950000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0.000000万元利润总额-1.050000万元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品种股权
转让形式  整体转让 产权所有制非国资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审计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交易条件(一)转让方按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经备案后提供的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股权转让涉及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1】第 XIMPZ0156号、评协备案号码1500123044110153号)和确认的《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中披露的相关数据及信息,作为标的公司现状进行转让。 (二)受让方必须认可并按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经备案后提供的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股权转让涉及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1】第 XIMPZ0156号、评协备案号码1500123044110153号)和确认的《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中披露的相关数据及信息,作为标的公司现状进行受让。 (三)转让前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接。自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7日)至标的公司转让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日止,因标的公司盈利增加的净资产转让方不予收回,因标的公司亏损减少的净资产转让方不予补足,均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按现状承接。 (四)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必须依法履行标的公司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2011年11月7日签订《仓储合同》(合同编号:湛农物2011-1号),合同期限从2011年11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五)基于标的公司名下宗地使用权面积上除持有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100057329、0100057330、0100057331、0100057332、0100057333、0100057334号房屋外的其他四幢没有办理确权的上盖物业(现场确认)所有权属于转让方所有,受让方受让标的公司后,该上盖物所有权仍属于转让方所有,转让后的标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该物业主张权利,必须维持现状给予转让方的使用提供方便。 (六)受让方受让标的公司后,不得以已告知的标的公司瑕疵等事项主张权利。不得以标的公司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而要求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赔偿。《股权交易合同》不因上述协议、合同存在的情况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七)受让方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否则,转让方有权对其持有标的公司100% 股权项目另行处置,受让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广州产权交易所按标的成交价的各1% 扣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付的交易综合服务费后,余额划付转让方。由此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赔偿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八)受让方自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如不按《股权交易合同》规定期限支付标的公司成交价款和交易综合服务费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合同,受让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广州产权交易所按标的成交价的各1% 计算扣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付的交易综合服务费后,余额划付转让方。由此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九)受让方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以银行划账方式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付清标的成交价款,并按成交价的1% 计算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综合服务费。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超出《股权交易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标的成交价款和综合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 受让方工商行政登记经营范围必须是具有化肥、农药资质的经营实体。 (二)受让方必须为连续三年、承接国家(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十五万吨以上任务的企业。 (三)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相应受让标的公司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提供在登记日前20日内人民币4000万元或以上银行资信证明(不接受第三方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在参与标的公司股权竞价活动前,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价保证金400万元。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一)受让方受让标的公司后,标的公司名下的所有房地产物业在办理股东工商变更过程中或工商变更后,如按规定需办理交易或权属人更名手续的,应缴纳的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以及土地证书费等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并由受让方或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且须按持有的房地产物业所属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缴纳所有相关款项。转让方不因此原因调整标的公司股权的交易价格,转让方和广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公司所涉及披露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予以保证。《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股权转让涉及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1】第 XIMPZ0156号、评协备案号码1500123044110153号)披露的内容和数据为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参考。受让方受让标的公司后,则视同受让方对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及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债权债务、成交后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内容条款、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已作充分的了解,对标的公司的价值及所存在的瑕疵和受让风险已做充分的评估并予确认。转让方和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作任何担保。 (三) 受让方受让标的公司后十年内不得改变该公司仓库储备农资商品用途和功能,并承诺以不高于转让前租赁合同的价格向中标国家(省)化肥淡季储备任务的农资公司提供不少于该公司所属仓库三分之二的面积用于储存化肥、农药商品。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李颂棠
联系电话87383100-255
传真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 联系人:李颂棠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7383100-25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一) 受让方工商行政登记经营范围必须是具有化肥、农药资质的 经营实体。 (二)受让方必须为连续三年、承接国家(省)化肥淡 季商业储备十五万吨以上任务的企业。 (三)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 相应受让标的公司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提供在登记日前20日内 人民币4000万元或以上银行资信证明(不接受第三方提供的银行资 信证明)。在参与标的公司股权竞价活动前,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 竞价保证金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