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神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Z1CG311GD100072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4-28 至 2011-05-2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神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11号A910房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文俊伟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8200275 | 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通信产品技术开发,电脑平面设计,项目投资策划。 | |||
成立时间 | 2001-04-29 | |||
职工人数 | 0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是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有限公司 | 50 % | ||||
黄万民 | 30 % | ||||
黄俊健 | 15 % | ||||
江南 | 5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4-26 | ||||
评估基准日 | 2010-12-31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132.605195 万元 | 负债总额 122.407704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10.197491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76.90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0.00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76.90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8.45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132.605195万元 | 净资产 | 10.197491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201.654112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2.418642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1.934913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11-03-31 | |||
资产总额 | 128.733544万元 | 净资产 | 7.289849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71.949488万元 | 利润总额 | -2.907642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控制权转移的转让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172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 ||||
交易条件 | 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受让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受让方需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企业法人;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同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资质,并通过CMMI3级认证(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现金支付能力和投资实力。意向受让方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需提供不低于人民币38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期内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内交纳诚意金人民币35万元,方能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项目进入交易程序后,诚意金中的人民币4万元转为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及诚意金余额31万元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本项目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意向受让者(含标的公司其他股东)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及交纳诚意金。 二、受让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以下事项: 1、承诺资金来源合法,有能力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2、承诺一旦受让成功,不存在妨碍其成为公司合法股东的任何障碍。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崔小姐 | |||
联系电话 | 87383100-101 | ||||
传真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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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崔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87383306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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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让方需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 内企业法人;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同时具有高新 技术企业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资质,并通过CMMI3级认证(需提供相 关资质证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现金支付能力和投资实 力。意向受让方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需提 供不低于人民币38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 期内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内交纳 诚意金人民币35万元,方能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项目进入交易程序后,诚意金中的人民币4万元转为交易保证金,意 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及诚意金余额 31万元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本项目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意向受让者(含标的公司其他股东)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 续及交纳诚意金。 二、受让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以下事项: 1、 承诺资金来源合法,有能力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 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2、承诺一旦受让成功,不存在妨碍其 成为公司合法股东的任何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