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百信广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Z1DG310GD1000256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06-01 至 2010-06-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交易内容 | 交易编号 | GZ1DG310GD1000256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州百信广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 | |
挂牌价格 | 133.6900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10-05-31 | |
有效日期 | 2010-06-28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百信广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广花公路西侧百信广场负一层自编04号铺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豪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404461x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场地出租(凭有效产权证及委托书出租)。房地产业务咨询,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日用品,摄影。停车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9月30日),装卸搬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不含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危险化学品) | |||
成立时间 | 2004-07-26 | |||
职工人数 | 100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广州百美置业有限公司 | 51 % |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 49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中资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5-11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3-31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440.13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291.86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148.28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492.93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291.86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201.08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2.68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381.354577万元 | 净资产 | 123.176845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1,320.233734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256.117067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189.167142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10-03-31 | |||
资产总额 | 424.584383万元 | 净资产 | 143.549709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274.147800万元 | 利润总额 | 27.163818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 | ||||
交易条件 | 1.转让价格不低于133.69万元。 2.意向受让方一旦被确定为受让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当天按转让方提供的《股权交易合同》、标的公司《公司章程》等格式文本,不可更改地与转让方签署该协议和章程,完全遵守协议和标的公司章程的条款。 3、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有关的税费,交易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缴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交易双方平均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是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成立时间超过5年,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记录。 2、标的公司现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收购。 4、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须达到800万元或以上(须提供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审计报告)。 5、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物业管理业务经验,持股或控股商业物业经营管理公司,并拥有产权商业地产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 6、意向受让方须与甲方拥有5年以上联营、租赁等合作关系。 7、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应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诚意金人民币25万元。 8、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规定的截止日前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属于受让方应提交的所有文件,并完全响应所有交易要求方具备受让资格。 9、如全部意向受让方所提出的报价,均低于甲方事前确定的交易底价,甲方有权收回交易标的。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关于股权转让条件设置的说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标的公司广州百信广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广州百美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达成一致,百美公司同意转让方通过公开市场方式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标的公司49%股权。转让方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多年的友好合作和资源共享铸就了百信广场(标的公司管理的主要物业)的成功运营,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因此,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希望未来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资本实力和较高的物业管理水平,以及丰富的零售客户资源,为标的公司日后的业务拓展奠定坚实基础。鉴于此,转让方根据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要求,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对本次股权转让设置了相应的转让条件。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101 | ||||
传真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复文件 | 关于转让所持广州百信广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意见 投[2010]9号文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
批复主要内容 | 同意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广州百信广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并审议通过股权转让方案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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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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