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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豪华花园二楼商铺 (挂牌中)
  项目编号:   W312SH10G1033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金融业
  挂牌日期:   2012-08-08 至 2012-09-0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1001.90600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珠海仁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广东省珠海市豪华花园二楼商铺,具体房号为:珠海市明珠北路371号201房、379号201房、339号201房、339号202房、347号201房、347号202房、357号201房、357号202房)瑕疵情况:1、现房地产权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广州市冠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登记情况详见附件瑕疵说明链接)。广州冠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6日通过我行、珠海市珠证恒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东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冠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四方签订的调解协议无偿让与我行。买受人需要缴纳多手过户的各种税费。2、原抵债协议的面积与此次挂牌面积不一致。1999年4月8日签订的抵债协议的面积为2348平方米,此次挂牌的面积为2663.22平方米,比原抵债协议面积多了315.22平方米。原因为2006年8月2日,珠海市东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已抵债给我行的珠海市豪华花园二楼商铺又另行让与广州市冠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办理房地产权证前对该二楼商铺进行了测绘,测绘的面积为2663.24平方米,广州市冠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0日取得房地产权证,权证号码为:C4709664,面积为2663.24平方米;2007年6月27日,广州市冠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又将权证号码为C4709664,面积为2663.24平方米的二楼商铺分割登记成8个房地产权证(详见上文表格),合计面积为2663.22平方米(比分割前的面积少了0.02平方米,为分割后四舍五入的正常误差),比原抵债面积多了315.22平方米。3、房产现处于查封保全状态。我行于2011年9月23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珠海市东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冠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日签订的《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查封了上述房产,现该房产仍处于查封保全状态,我行随时根据资产的处置情况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4、豪华花园二楼商铺1999年4月8日抵债给我行时,没有安装独立的电表。2010年9月7日,广州市冠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安装了独立的电表,费用为8769.32元,买受人若使用此电表,须在房产交接同时向广州冠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装表费用8769.32元,若不支付装表费用广州冠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拆除。5、委托人不能保证挂牌标的除以上瑕疵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或潜在瑕疵,委托人一律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其他信息 1、抵债情况说明(见附件链接)。
2、广东省珠海市豪华花园二楼商铺产权证号分别是:
粤房地证字第C5636218号;粤房地证字第C5636217号;粤房地证字第C5636224号;粤房地证字第C5636223号;粤房地证字第C5636222号;粤房地证字第C5636221号;粤房地证字第C5636220号;粤房地证字第C5636219号
<img src="http://new.suaee.com/suaee/portal/images2009/down.jpg" /> 抵债情况说明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01.906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在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举牌资料的同时,签收签署《受让人承诺函》和《瑕疵说明》(见附件链接)。
2.意向买受人须承诺:本买受人已充分了解挂牌标的的实际状况和瑕疵情况,愿意接受已说明瑕疵(包括潜在瑕疵)并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损失。挂牌标的的相关过户手续由本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未缴纳和应补缴的营业税及附加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交易费、评估费、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金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委托人不承担由于资产无法过户而给买受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资金占用损失以及各种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即使因存在瑕疵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不能过户,转让合同仍为有效;挂牌标的如存在前期欠费情况,所有前期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物业等),由本买受人自行了解欠费情况,所有前期欠费均由本买受人承担并负责清偿。本买受人承诺不会因标的瑕疵(包括潜在瑕疵)的存在而追究委托人和挂牌人的任何责任。(该承诺函作为将来转让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6.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img src="http://new.suaee.com/suaee/portal/images2009/down.jpg" /> 受让人承诺函
<img src="http://new.suaee.com/suaee/portal/images2009/down.jpg" /> 瑕疵说明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农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东省珠海市豪华花园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章艳琴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874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农行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 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