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城建开发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Z1DG311GD1000938-5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1-08-18 至 2011-09-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城建开发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从化太平工业区工业大道1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陈志鸿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371.25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8224368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中外合资 | |
经营范围 | 在神岗大坳坝以东,105国道以西地块上开发、建设、销售、出租和经营管理自建商品楼宇;从事酒店服务及配套设施经营,包括餐饮、旅业(限分支机构经营)。 | |||
成立时间 | 2002-08-24 | |||
职工人数 | 29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顶卓有限公司 | 95 % | ||||
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 5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州岭南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8-05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3-31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135,637.56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127,820.91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7,816.65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148,284.29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127,820.91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20,463.38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23.169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128,363.832445万元 | 净资产 | 22,664.780824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41,165.693387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1,627.268079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907.233194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11-07-31 | |||
资产总额 | 111,435.286271万元 | 净资产 | 24,350.937645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13,971.151810万元 | 利润总额 | 1,300.692291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
交易条件 | 1、转让前标的公司广州市兴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兴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宏城车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广州市兴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兴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宏城车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各自承接。 2、自评估基准日(2011年03月31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因广州市兴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兴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宏城车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不予收回,因广州市兴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兴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宏城车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亏损减少的净资产,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不予补足,均由受让方承接。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后,须在公告期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人民币1500万元(¥15,000,000.00元)的诚意金(即整体打包转让的7项标的共须交纳人民币1500万元诚意金);成交后,则该诚意金转为应付款项的一部分;如未成交,该诚意金退回意向受让方。 4、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收购; 2、意向受让方是成立不少于7年(不含),依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不含港澳台地区),且含有国有股权成分;以企业营业执照、产权登记证作为证明文件; 3、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不含),且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以营业执照证明; 4、意向受让方具备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营业收入连续4年(2007年-2010年)每年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含);以国家住建部颁发的资质证明书、2007年-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证明; 5、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需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以上市公司年报证明;实际控制人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6、意向受让方连续4年(2007年-2010年)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5亿元;2007年-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证明; 7、意向受让方应提交2011年6月30日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资金存款证明文件; 8、意向受让方需连续6年(不含)以上获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市级工商局颁发证书证明。(上述证明文件有原件的提交原件,没有的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舜捷有限公司、年卓有限公司、旺翔有限公司、远大国际有限公司、顶卓有限公司、财佳国际有限公司、群都有限公司承诺放弃对优先购买权,同意广州造纸有限集团公司转让持有的广州市兴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广州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4.32%股权、广州城建开发兴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48%股权、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5%股权、广州城建开发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5%股权、广州城建开发宏城车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8.74%股权、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35%股权。 2.受让方在受让本交易标的的同时,须同时受让广州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4.32%股权、广州市兴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广州城建开发兴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48%股权、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5%股权、广州城建开发宏城车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8.74%股权、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35%股权。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87383100-101 | ||||
传真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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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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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收购; 2、意向受让方是成立不少于 7年(不含),依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不含港澳台地区), 且含有国有股权成分;以企业营业执照、产权登记证作为证明文 件; 3、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 (不含),且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以营业执照证明; 4、意向 受让方具备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营业收入连续4年(2007年- 2010年)每年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含);以国家住建部颁发的 资质证明书、2007年-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证明; 5、意向受让方或 其实际控制人需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以上市公司年报证明;实 际控制人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6、意向受让方连续4年 (2007年-2010年)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5亿元;2007年-2010 年年度审计报告证明; 7、意向受让方应提交2011年6月30日不少于 人民币2亿元的资金存款证明文件; 8、意向受让方需连续6年(不 含)以上获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以市级工商局颁发证书证明。(上述证明文件有原件的提交原件, 没有的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